FIP竞赛性展品评审总规则(GREV)
第1条 竞赛性展览
1.1 国际集邮联合会(以下简称FIP)把国际的邮票展览看作是促进和发展集邮的一个关键环节。遵照FIP章程和邮展总规则(GREX)来促进这些国际的邮票展览。FIP可向世界邮展提供赞助,向国际邮展提供其誉助,向其他邮展提供其认可。
1.2 本规则(GREV)如下所规定的各项原则适用于所有竞赛性邮展。旨在将其作为规则供评审委员会使用,以及作为集邮者完善其展品的指南。
1.3 本评审总规则适用于FIP邮展的所有竞赛性类别。
1.4 FIP邮展各类竞赛性展品评审专用规则(SREV)均应以本评审总规则(GREV)为基础。
1.5 FIP各专业委员会和专业组提供解释各类评审专用(SREV)的指导要点。
第2条 竞赛性展品
2.1 根据邮展总规则(GREX)第6条的规定,由于在邮展上所分配的展框限额通常并不能保证集邮者展出其整部邮集。因此,参展者必须选用与之相应的素材以确保主题的连贯性和对主题的理解,并阐明知识和品相的有关方面。
2.2 对展品的评审只限于展出的素材和信息。
2.3 在展品评审专用规则(SREV)中界定了各自类别展品的范围。
第3条 展品组成的原则
3.1 除开放类外,展品应完全由相关的集邮素材、提供支持的文件和说明文字组成。
3.2 对第一个类别,在该类别的评审专用(SREV)中都办公室了相关的集邮素材。
3.3 展品应清楚地展示出主题处理的构思,应根据像在该类别评审专用(SREV)中所界定的各类别的特点来拓展主题。题目必须描述展品的内容,构思须在前言中阐明,且前言必须选用一种FIP官方语言来书写。展品的说明文字也应该用FIP官方语言这一来书写。
3.4 展出素材应完全与所选主题一致。就碁所选主题的来龙去脉而论,这种选择应该展出参展者的正确评价。该主题还应包括可以获得最高质量之相关集邮素材的一个最充沛的区域。
3.5 展品的外观和伴随的说明文字应简明朴素、雅致耐看,并且均衡。它们应能增加靠素材所提供的信息并应展出对该主题的理解和参展者个人的研究。
第4条 展品评审标准
4.1 展品的评定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其组成及其职责的履行均按FIP邮展总规则(GREX)第五章的条款执行。
4.2 在FIP邮展上竞赛性展品的评审标准如下:
——处理和集邮的重要性;
——集邮及与集邮相关的知识,个人的学习与研究;
——展出邮品的品相和珍罕性;
——外观印象。
4.3 为专题、青少年和集邮文献展品所提供的专门标准见以下第5条第3 款。
4.4 开放类展品的标准应在邮展特别规则(IRCX)中拟定。
4.5 “处理”的标准要求评审参展者举例说明其所选主题而选择之素材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4.6 “集邮的重要性”的标准要求根据其范围来评审参展者所选主题的集邮价值、主题的困难程度以及该展品的集邮趣味性。
4.7 “集邮及修养的知识、俱的学习与研究”这项标准要求评审如下:
——知识是通过为展出所选定的邮品以及对它的相关描述而表明之参展者的知识水平;
——个人的学习是恰当地分析了为展出所待定的邮品;
——研究是展示了与所选主题有关的新事实。
4.8 “品相和珍罕性”的标准要求是参照所选主题存世素材的“标准品”来评审展出素材的质量,以及待定素材的珍罕性和相对的收集难度。
4.9 “外观印象”的标准要求评审展品总体美的外表。
第5条 展品评定
5.1 一般来说,评定一部展品要根据FIP邮展总规则(GREX)第五章来执行。
5.2评定要以上述第4条所阐明的各项标准为基础。
1.处理和集邮的重要性 30 分
2.集邮及与集邮相关的知识,个人的学习与研究 35 分
3.品相和珍罕性 30 分
4.外观印象 5 分
合计 100 分
展品将按照以上各项标准的第一项所分配到的分数来评审。这些分数将被填入其格式已被认可的打分表中。
5.3 集邮文献、专题和青少年展品的标准展示在相关类别的评审专用规则(SREV)之中。
5.4 根据FIP邮展总规则(GREX)第8条颁奖。
5.5 按照5.2条各项目所评出分数的总和,对照下表颁发奖牌:
大金牌 95 分
金牌 90 分
大镀金牌 85 分
镀金牌 80 分
大银牌 75 分
银牌 70 分
银铜牌 65 分
铜牌 60 分
5.6 大奖颁发给至少获得96分的那些展品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还能获得评审委员会大多数选票的展品(参见GREX第44条)。
5.7 评审委员会还可以向表现出有自己特色的集邮研究或创造性的展品表示祝贺。(参见GREX第8条第5款)。
5.8 根据邮展总规则(GREX)第8条第6款,评审委员会还可以颁发特别奖。
第6条 最后条款
6.1 如译文产生歧义,应以英文文本为准。
6.2 FIP关于竞赛性展品评审总规则(GREV)NNNND